第一千二百九十四章 财产-《茅山禁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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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丈夫多年以来也一直十分的疼爱自己,两个人父亲感情十分的要好,丈夫也是一直只有自己一个妻子,并没有再娶其他的人。

    过了很多年的时间,几乎二十多年的时间内,这个妻子先后为自己的丈夫生下了两个女儿,可是一直都没有生儿子。

    在当时的古楼兰国家,其实也还是重男轻女的,家家户户都要有儿子才能继承自己的遗产。

    如果家里没有儿子,只剩下女儿的话,那么未来的遗产就只能给自己的女婿继承。也就是说,把自己家中所有的钱财全部拱手送给了陌生人。

    这家的女主人年轻的时候,因为有强大的娘家做后盾,并且还有一笔丰厚的财产,所以她的丈夫非常尊重她,虽然她只生了两个女儿,并没有生儿子,但是女主人在家里还是有一定的地位。

    但是随着女主人的年纪越来越大,男主人渐渐的,越来越不在乎女主人。并且他还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拱手送给自己的女婿,所以就想着在自己现在身体还健壮的情况下。希望自己可以再生出一个儿子来。

    于是死者便想着再娶一个媳妇儿,让那个年轻的女人,给自己生个儿子。

    当然,这件事情触犯到了女主人的利益。

    因为根据当时的法律,在男人死亡之后,他的遗产有一部分会赠与自己的儿子,如果死者没有儿子的情况下,那么这部分遗产就会交到自己女婿的手中。

    但是还有另外一小部分的遗产,会被自己的妻子所继承。

    所以也就是说,在男人死亡之后,能够得到男人遗产的有两个人,第一个是死者的妻子,第二个就是死者的女婿。

    而在当时的这个案件之中,最有可能的杀人凶手也只有两个人选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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