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想到还没吃饭的凌父凌母,池兴月拎出一只野鸡,塞凌季恒手里,当他们猎到的。 所以,两人回去的时候,众人轰动了。 谁能想到啊,“手无缚鸡之力”的凌二少,居然能猎到猎物,也是奇了! “恒儿,这鸡......”凌惟远诧异地朝林子里瞟了眼,心想大白天的,好心人就出现了? 然而那边静静悄悄,丝毫没有人类出没的痕迹。 凌季恒轻笑:“在林子那边捉的,这鸡可能是被人伤了腿,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,让我讨了个便宜!” “难怪呢!” 凌季恒没多说,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来到高洪斌跟前,以半只鸡为代价,借用侍卫们的刀。 高洪斌接过凌季恒手里的鸡,仔细查看。 见毛色鲜亮,身体温热,且右腿处有明显骨折,便知凌季恒没说谎。 将随身携带的匕首扔给他:“好好烤,别糟蹋东西!” 凌季恒朝高洪斌鞠了个躬,才拿着匕首和野鸡回到凌家休息的地方。 先是给鸡放血。有了高洪斌的前车之鉴,这血没浪费,被李家人要走了。 王家来得晚了,却又不想白跑一趟,拿一枚珍珠,换走了野鸡的内脏。 然后,凌季恒将拔了毛的野鸡放到火上烤,油脂滴到火堆上,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。 周围众人瞬间觉得马肉不香了,干巴巴的,不好吃。 可让他们吐掉,那是万万不可能的。 三天来的头一次荤腥,哪怕没啥味道,也都含在嘴里,不舍得咽下。 凌季恒的手艺很好,没多久,就把野鸡烤得外焦里嫩。 打开池兴月给的盐包,拿手指捏了小小一撮,撒到鸡肉上。 然后一切两半,将稍多的那半拿给高洪斌。 “大人,我没调料,您别嫌弃!” 高洪斌闻了闻,觉得还挺香。满意地点点头,让副手给凌季恒打了一水囊的水。 众人:“......” 羡慕的眼神不要太明显,早知道,早知道...... 第(2/3)页